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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首次出台了对电脑、DVD、数码相机等“黑色家电”的修理、更换和退货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的出台将明确“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强化销售者对所售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避免或减少因责任不清、互相推诿而给消费者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进入了“家电时代”的广大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它对百姓到市场上选购家电时所起到的作用,无异于心脏病患者口袋里的定心丸。
可百姓依然有疑虑。比如说,有的“黑色家电”厂家维修网并未遍布全国各地,特别是住在小城市、小城镇里的百姓,有的时候为了修一台电器得跑上百公里才能找到厂家维修点。
维修站点虽然少,但并不“精”。在目前开办家电维修店的人中,真正经过规范化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的人还很少,加上由于电器维修是一门特殊的行业,技术性强,其维修收费标准一直处在“维修人员说多少就是多少”的状态中,令消费者对维修费的掌握犹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位消费者的电脑坏了,他好不容易把电脑搬到负责“三包”的维修店,电脑修好后当他回家取东西回来,却被维修人员告知已为他更换了零件,且那零件是他使用不当损坏的,因而得付零件费。
“黑色家电”三包规定的出台是广大消费者期盼已久的,可是,再好的规定最终的落实和实施者还是生产企业、销售商和维修人员,当消费者们尝够了无奸不商的苦头,看够了、听够了太多的厂家商家“有法不依”却凭借自己的厂规店规办事的时候,人们担心,“黑色家电”的“三包”规定能否“包”到实处、“包”到百姓真正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