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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香港上市公司阳光文化宣布,它将收购Media Pioneer Limited(将改名为京文娱乐集团)100%的股权。这笔收购总代价为九千万港元,“阳光文化”将动用三千万港元现金及约六千万港元的股票支付。
杨澜表示,要求将集团改名为“阳光文化媒体集团”。集团将分为“阳光卫视集团”与“阳光出版及分销集团”两个主要分支。其中 “出版与分销集团”的业务将以“京文娱乐”为发展重心而展开。
根据收购协议,原“京文娱乐”股东承诺在收购第一年提供合计两亿元人民币的保证销售额及一千七百万元人民币的实际利润,此举将使“阳光文化”的销售额在新的一个财政年度中形成庞大增长,预计达到四亿元人民币,并使集团广告收入与非广告收入之比成为1:1,即“阳光卫视”与“阳光出版”之销售额各为两亿元左右。
杨澜表示:“京文娱乐已是中国市场上顶尖的音像分销企业,不仅在传统音像分销业中拥有领先的市场份额,而且目前亦已积极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分销网络。是次收购将会为阳光文化的多媒体产品提供一个长期稳定,而且增长潜力可观的分销渠道。”
京文娱乐主席兼行政总裁许钟民先生说:“经过近十年的营运,京文娱乐及其关联企业已经在中国音像分销行业中建立了领先地位。再者,中国加入WTO后,为不同形式的资本投资打入音像行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在过去的一年中,亦曾有多个投资者表示希望与京文进行股权合作,但经过审慎考虑,我们最后选择了阳光文化。主要原因是为其出色的品牌认知度、节目库储备及其关联企业“新浪网”等巨大消费者影响力,使得我们对京文娱乐的长期发展更具信心。”
许钟民先生继续说:“根据多种预测,在今后三年内,中国音像与教育消费流通市场规模将扩展至四至五千亿元人民币。现时,京文娱乐的发行模式极具可拓性及增长潜力,定可弥补阳光文化在短期内所面对的电视广告销售收入之增长限制。”
收购完成后,许钟民先生将出任阳光文化出版与分销集团之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