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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随着中国石化(600028)最后一批战略投资者5.7亿A股的上市,参与配售的全体法人投资者悉数深度套牢的悲情剧告一段落。
然而,它带给包括社保基金在内的A股投资者的伤害仍将继续,其留给国内证券市场的遗产则是深刻的教训。
市况不佳:不是主要原因
中国石化自去年8月8日上市之后,国内A股市场的确出现较大调整,但中国石化上市以来的跌幅远超过大盘,以上市首日的收盘价计算,至今其累计跌幅达20.8%,而上证综指的同期跌幅仅12.5%,即使不考虑8个月资金成本,战略投资者深套亦近20%,试图解套将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直至4月20日中国石化公布年报后,投资者看淡它的秘密才最终揭晓:它实现的利润远远没有达到其预测的180亿元,而仅仅只有140亿元。
按20倍市盈率计算,发行价4.22元,每股收益应为0.21元,而实际上每股收益仅实现0.16元,发行价定在3.2元左右才是合理的。对中国石化这种传统产业概念股,即使是投机气氛较浓的国内市场,过高的市盈率也是市场所不能接受的。
公司的责任:
过分乐观的背后
显然,过分乐观的盈利预测是造成公司股票受到冷落的主要原因。对于一个2001年下半年上市的公司来说,其当年的盈利预测误差超过20%,公司的责任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难道仅仅是因为受到美国9.11事件的影响吗?事实上,早在2000年开始,美国经济已经明显衰退,去年上半年全球经济衰退早就不是新闻了。
作为受经济周期影响严重的石化产业巨头,中国石化竟然预测起业绩高增长恐怕才是真正的新闻。如果说前一年原油涨价令其冲昏头脑的话,那么原油涨价对其石化产业的负面影响显然被忽略了,其控股的上海石化、仪征化纤、扬子石化等公司去年业绩降幅同比均超过380%。
业绩高估对公司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如果预测业绩下降会造成发行困难和减少融资额,而通过业绩高估,中国石化多筹资30%,即近30亿元。而根据管理层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此付出的代价仅仅是向投资者致歉。二级市场投资者是否应该得到合理的补偿?这是另一个问题。
中介机构:尽责了吗?
如果上市公司恶意高估公司业绩期望从中受益应该受到谴责的话,那么公司的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呢?他们尽到勤勉责任了吗?
中国石化A股主承销商和上市推荐人是享有国际声誉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具有雄厚的研究力量。作为对有责任感的投资银行理应发现公司明显高估的盈利预测,如果中金公司能对其盈利预测进行合理修正,则投资人的正当权益亦能得到保护。
而问题是,业绩高估也能使主承销商等得到更多直接利益。承销费等中介费是按承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的,业绩高估增加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提高使发行价提高,在发行量一定的情况下承销总额增大,承销商因而可以得到更多的承销费。
业绩高估:如何避免
我们发现,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增发中业绩高估现象是严重的。许多公司发行前业绩连年高增长和发行后业绩每况愈下形成鲜明对照。恶意高估业绩的上市公司和未尽责的中介机构应该受到更严厉处罚,而不是仅仅发表致歉公告。中国石化的致歉价值近30亿元,显然对利益受损的投资者是不公平的。
如果中国石化能够更恪守诚信谨慎原则预测盈利,中金公司尽勤勉责任,A股投资者深度套牢的悲剧根本是可以避免的。(首席分析师 马世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