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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的X公司账上只有7000多万货币资金,却要分红2亿多元现金;
广东的G公司资产负债率已高达75%,仍将利润分得一文不剩;
河北的C公司当年利润分光不算,还硬将前年、大前年的累积利润都搭上,推出了2001年度中国股市“最漂亮”的派现预案:10股派6.6元;
江苏的N公司一边推出超出其货币资金实力的分红预案,一边又提出10配3的融资计划……
在给股东以实在的回报成为上市公司的崭新理念、派现宛如和煦春风吹拂中国证券市场的今天,2001年度公司分红中出现的上述种种非良性分红苗头却不得不引起人们的关注。
据本报数据信息中心统计,截至4月3日已公布年报的666家上市公司中,有483家(占72.5%)推出了派现预案。如此之高的派现率成为今年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喜人景观,它与以往重筹资轻回报的现象形成鲜明对照。
然而,细读年报,人们发现,个别公司存在着分光吃光的现象。在计划每10股派2元以上的66家公司中,有7家未分配利润只剩不足50万元,其中一家仅剩0.19万元,另一家干脆剩下个0!另有30来家公司要动用往年的累积利润,其中7家派现数大于当年收益,20多家派现数超过当年可分配利润。
人们还发现,个别公司派现力度大大高于其在行业内的比较赢利水平。湖北一家钢铁公司,赢利能力高出钢铁类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多,但拟分红力度竟是钢铁板块平均派现水平的255%。参照该公司股票4月4日收盘价,其年分红收益率达4.895%,相当于一年期存款利息的247%,5年期国债利息的171%。
更令人拍案称奇的是,少数公司分红预案远远超出其分红能力。上述66家公司中,有5家账上的货币资金小于分红总额,其中四川的X公司计划派现2亿多元,但货币资金才7000多万,仅够派现总额的不到40%。显然,靠融资来分红成了它们的必然选择。
毋庸置疑,分红派现本是上市公司的内部事务。该不该分红,该怎么分红?应由上市公司自己来回答,法律并没有规定。但是,“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的信心着眼,分红方案有良性与非良性之别。一个良性的分红方案既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又兼顾投资者的回报。反之,不考虑再投资、将利润分光吃光、甚至要靠融资来派现的分红方案,尽管能给股东一定的眼前收入,但有损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大计。这样的分红显然是非良性的。”一位从事公司研究的专业人士指出。
分析那些推出非良性分红预案的公司,它们大多具有三大特点:第一,大股东绝对控股。以计划每10股派2元以上、但其货币资金不抵分红总额的5家公司为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5%的有4家,最高达78.63%;第二,有派现历史。上述5公司均非首次派现。它们当中有2家是连续第4年派现,有2家是连续第3年派现;第三,筹资欲望强烈。5家公司都有在证券市场筹资的计划。另外,拟每10股派4元以上的11家高派现公司,除佛山照明和乐凯胶片外,都刚在证券市场上筹过资,或者计划在证券市场上筹资。
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决定了非良性分红受益的主要是大股东。货币资金不抵分红总额的Y公司,拟派现近3亿元,其中2.3亿元将落入大股东口袋;同样要靠融资才能完成分红的X公司,计划派现2亿多元,有1.366亿元要进大股东账户。
此间专业人士认为,作为“经济人”,大股东、特别是急需现金的大股东,客观上对非良性分红有本能的冲动,而中国上市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加上不健全的公司治理,又为冲动变成现实提供了土壤。
而海外证券市场的经验教训表明,这种非良性分红套现,恰恰是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主要手段之一。台湾、香港证券市场上都曾发生过这类案例。
对此,曾在华尔街工作多年、现任湘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的金岩石博士指出,美国证券市场的分红制度值得参考。在美国,分红也是上市公司自己的事,市场的规范在于将它分成常规和特别两种。常规分红按季进行,分配的主要是当期利润,分红标准参考(约定俗成)长期债券利息。一般赢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分红率高于长期债券利息;赢利能力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分红率低于长期债券利息。特别分红主要针对累积利润,它需要由临时股东大会商定。而靠融资分红在成熟市场是不可思议的。
此间人士呼吁,有关方面应警惕非良性分红苗头,健全监管措施,完善融资政策,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确保证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