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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日前表示,要把世贸组织各项协议和议定书的内容转换成国内法律法规,充分运用世贸组织赋予的法律手段,保护国内产业的利益。
石广生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外经贸法律工作会议上说,外经贸系统应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原则,适时把世贸组织的新规则和我国承诺转化为国内立法。同时,还要在世贸组织规则框架下,尽快研究出台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秩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逐步完善外经贸法律体系。
石广生说,加入世贸组织后,外经贸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须有实质性的改进,今后要善于依据公开的、统一的法律法规而不是内部文件行使管理外经贸的职能。各地各部门都要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办事权限要合法,办事程序也要合法,权责要统一。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
石广生强调,外经贸系统应吃透用活世贸组织规则,我们承诺向别人开放市场,别人也承诺向我们开放市场,别人要求我们遵守规则,我们也同样应该要求别人遵守规则,开放对中国的产品和服务贸易的市场。
他说,最近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出现,一些国家运用检疫标准、保障措施、反倾销等手段对进口货物设置障碍,我国也深受其害。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新成员,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世贸组织赋予我们的权利,加强多双边磋商工作,特别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与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作坚决的斗争,切实维护我国利益。
【又讯】
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张玉卿日前说,我国将进一步完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统一、完备、透明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体系。
张玉卿说,外经贸部拟对《对外贸易法》提出修改草案。外贸法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外贸经营资格、国营贸易、对外贸易促进、实施贸易壁垒调查、缔结自由贸易协定、单独关税区、法律责任等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就该法的修改提出建议和意见。
他说,外经贸部还将修订《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调整完善外贸代理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以及风险分担,修订《货物进出口原产地条例》,更好地发挥原产地规则促进贸易和投资发展的重要作用。
据悉,外经贸部还将制定《进出口经营资格条例》和《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上市、清算等法律法规,加强国际经济合作的立法,推动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着手研究援外立法。
【又讯】
外经贸部自1999年开始,已公开废止大量不适应我国改革开放需要和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法律文件,今年6月底将完成“过时”法律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
外经贸部条约法律司司长张玉卿今天在全国外经贸法律工作会议上说,为配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明确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外经贸部自1999年下半年开始,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各类文件1413份,其中外经贸法律6部,行政法规164部,部门规章887件,双边经贸协定191份,双边投资保护协定72份,避免双重征税协定93份。
张玉卿说,目前外经贸部已完成修订法律文件51件,公布废止法律文件381件。
据了解,全国外经贸法规清理工作已取得重要成果,山东、江苏、四川、陕西、广东对外经贸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仅广东省就查阅文件5828件,清理出法规规章文件406件。目前山东、江苏等省的外经贸法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张玉卿说,法律法规的清理修改,不仅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外经贸法律体系的科学、统一和透明,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后认真履行承诺的信心和决心。(1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