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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阿根廷政府计划将商品出口税提高到20%
周四阿根廷政府表示,计划将商品以及油以及面粉的出口税提高到20%,以便提高税收。经济部副部长那个托达斯卡表示,植物油和面粉的出口税可能从5%提高到20%,而粮食的出口税也将在目前的10%的水平上提高一倍,达到20%。
有关阿根廷将出口税提高一倍的传言,导致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谷物期货价格走高,原因在于阿根廷出口预期将受到打击,从而有利于美国产品出口。
托达斯卡表示,本周政府计划根据汇率的变化,对出口税进行调整,目的在于增加12亿美元的出口税。阿根廷每年出口价值260亿美元,农产品占到半壁江山。
二、农业部转基因培训会议:关于安全证书和临时证明申请的几个问题
农业部对进口用做加工原料的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程序又有了进一步明确,从而澄清了业内对安全证书和临时证明的申请方面一直存在的诸多疑问。
(一.) 关于安全证书的申请:
1.一般程序是:
1)先由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发商申请某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证书,具体步骤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通知中所列的“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2)一旦研发商取得了安全证书,贸易商便可以按照简化程序申请每批次的此种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安全证书,需要提供三份材料:研发商取得的安全证书的复印件、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以及拟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2. 补充说明:
1)对转基因生物进口用作加工原料(包括国内销售和直接加工两方面)的安全证书是按照批次发放的;
2)所谓同一批次,是指“五同”,即同种转基因生物、同一发货人、同一收货人、同一运输工具以及同一产地。上述五项中只要有一个变了,那就必须重新申请安全证书;特别要强调的是同种转基因生物是指基因的改变相同,如果一船大豆中既有抗除草剂的,又有抗虫的,那就要申请两个安全证书;另外,运输工具改变了,同样需要重新申请安全证书。以大豆为例,20万吨大豆如果分四船装,那就需要申请四个安全证书;产地是指生产国;
3)安全证书一次有效,每次报检时由口岸检疫部门收回注销;
4)转基因农产品直接加工品,如转基因豆粕、豆油等的进口,只要大豆已经取得了安全证书,就可以按照前面所讲的简化手续申请安全证书,进口安全管理登记表中的“受体生物”和“目的基因”两格填写大豆的信息即可;
5)对转基因农产品的检测仍然实行“定性不定量”的原则,这样的话,对在运输途中混入其他杂质的货物来说,在口岸的检验可能会碰到麻烦。举例来说,如果转基因大豆已经取得了安全证书,但是在包装或运输中意想不到混入了转基因玉米,而贸易商事先并没有申请玉米的安全证书,报检时一旦被检测出来会受到处理,执行的力度究竟有多大取决于质检部门;
6)如果境外公司在国内没有设立办事处,可以委托国内的代理公司申请。
(二).关于临时证明
1.临时证明只适用于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
2.临时证明的申请必须以申请安全证书为前提,特别要注意的是,在临时措施期间,只要研发商已经向农业部申请了某种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证书,那么对中国出口此种转基因生物的境外贸易商就可以申请该种转基因生物或其直接加工品的临时证明;
3.申请临时证明时所提供的本国或第三国的有效文件必须是官方当时批准的用于种植和上市的正式文件(或其复印件),阿根廷大豆需要提供其本国政府的相关批文,巴西暂时可以引用美国USDA和FDA的批准文件;
4.临时证明不按批次发放(注:此处的批次概念同上),符合同一境外贸易公司、同一转基因生物的只核发一个临时证明;在临时措施期间,它多次有效,每次使用时,由港口的口岸质检部门在临时证明原件上进行登记说明;
5.临时证明可以不只申请一个。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境外贸易公司同一时期内会有多船大豆到国内不同的口岸,因为报检时只能凭原件,而一份临时证明可能周转不过来,为解决这种问题,境外贸易公司可以申请两个以上;
6.临时措施的有效期到2002年的12月20日,这个日期是以货物的到港日期为准;
7.临时措施期间,只要研发商向转基因办公室提交了安全证书的申请,境外贸易商就可以申请临时证明;
8.如果境外公司在国内没有设立办事处,可以委托国内的代理公司申请。
经过两天会议之后,不少贸易商会重新修正原来递交的临时证明申请表等材料。以30天的批复时间来计算,估计最早也要到4月20日以后,也就是说国外大豆最早要到5月份以后才能进来。
三、农业部转基因培训会议:关于转基因标识的几个问题
3月27-28日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举办了第二期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对以前发布的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了更加详尽和具体的阐释。以下是转基因办公室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标识管理和审查程序的部分说明(只适用于用作加工原料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
1、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在临时程序实施期间(2002年12月20日之前,以货物到港为准)由国内进口商在境外公司(出口商)向“办公室”申请“进口转基因农产品临时证明”(以下简称“临时证明”)的同时向“办公室”申请标识使用许可;在正式程序中则由境外公司(出口商)向“办公室”提出标识审查认可申请。受理之后“办公室”将在30天内发给标识使用认可批准文件。
2、标识应在货物到港后即开始,在临时程序实施期间标识由进口商申请、制作和加贴于货物上,其中,若货物为散装无包装的,无需申请标识,在报检(关)单上注明标识内容即可;在正式程序中则由境外公司申请,并与进口商协商制作和加贴事宜。
3、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从港口运到仓库、经过报检、分销、生产、加工、出厂、批发和销售(零售)的整个过程中都需标识,若是散装货物经过分装或包装货物的包装物及包装规格发生变化,都要重新标识。从生产环节开始,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标识审查认可申请。基本来讲,重新标识的原则就是包装或其他方面发生变化以致令人无法得知包装物中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制成)时需要,特别是在销售环节。
4、在临时程序实施和正式程序期间,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申请及核发均须分批次进行,单一批次的标准如下:同一种转基因生物、同一发货人、同一收货人、同一个运输工具和同一产地(国家)。符合这五个条件的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才可视作一个批次,而每一批次都必须申请一份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举例来说,如果一家进口商在一份合同中进口了20万吨大豆,分4条船装运,那么必须申请4份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而不能是1份,即使4份标识及其批准文件都是一模一样的。
5、按规定须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名称不一定与《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后所附“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的名称完全一致,只要原料、加工方法、制成品的实质特性与“目录”中一致,仍然要作为“须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来申请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例如,“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有番茄酱一项,而有些地方把“番茄酱”称作“番茄沙”,不论名称如何,只要实质上是同一种产品,并包括在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范围内,均须申请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6、不包括在“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中但与之可能有某种关联的商品均无须标识,例如:含若干转基因大豆油的调和油、用转基因玉米制成的爆米花等。
7、3月20日以前进口的转基因大豆所加工出的产品,如豆油和豆粕,在3月20日以后在国内销售也须加以标识,可向销售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虽然按规定在取得原料及产品的安全证书之前,不能申请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但这是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对待。
8、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再加工出口的情况视同进口,港口检疫也要申请安全证书和标识。
9、原则上国内销售标识以销售地为准在每个省(县、市)申请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若是全国销售的产品,农业部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将于该产品获得若干省(县、市)颁发的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后,酌情受理全国性的标识审查认可申请。
10、期货交易中交割库中若有转基因生物(主要指大豆)也须标识,可以在交割库插一个牌子之类的方式标识。
四、中国4月初可能发布关税税率配额(TQR)分配计划
周四,据与中国负责TQR分配部门关系密切的业内消息灵通人士称,中国可能在4月初发布食用油关税税率配额分配计划,并否认一些国有公司上周已经得到了棕榈油的TQR配额。市场消息灵通人士说,截止到今日,还没有发布食用油的配额,也没有发布谷物的进口配额。
2月8日,中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了2002年的关税税率配额,棕榈油的TQR配额为240万吨,其中分配给国有公司的配额将占34%,豆油的TQR配额为251.8万吨,其中分配给国有公司的配额将占34%,菜籽油的TQR配额为879,000吨,其中分配给国有公司的配额占34%。
北京的一位交易商说,据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推迟发布TRQs是因为审批配额申请的时间比预期长。因为这次是中国第一次允许国内私营公司申请进口配额,很多公司申请的配额量比规定的多,增加的大量的案头工作,延误了配额的发布。
据中国海关总署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2月,中国进口了58,000吨棕榈油,其中从马来西亚进口了45,200吨,从印度尼西亚进口了12,800吨。2002年1月和2月棕榈油的进口总量为177,300吨,较上年增长了7.9%。据(马来西亚)船运调查公司SGS的数据显示,3月的前25天,中国是马来西亚棕榈油最大的进口商,进口量为184,131,较2月同期提高113,390吨。(上海金鹏研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