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基金汉兴公布的2001年年报显示:去年底中国高新持有基金汉兴份额达到1亿份,约占汉兴基金总份额的3.33%。这一持股比例超过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998年8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的份额不得超过基金总份额的3%。到目前为止,除了保险公司持有基金份额可以达到10%以外,有关方面还没有披露允许其它机构持有基金的份额可以突破这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