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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居民对于私有财产究竟持何态度?最近一项调查表明,有93%的城市居民希望通过修宪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同时有67.5%的人提出在双方共同制定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国家才能有偿征用私产。
调查是由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会同中央电视台《中国财经报道》栏目组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的700余位市民中进行的。调查表明,如果法律不保护私有财产,居民对增加财富还是心有余悸的;这是形成多数居民希望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另一个角度来看,93.0%的比例也足以说明,明确私有财产的概念,并不会引发广大城市居民的不满情绪。
与此同时,虽然九成以上居民赞同宪法保护私有财产,但在时间上表现出分歧。45.5%的居民认为私有财产受保护要写入宪法、而且要尽快写入,理由是非公经济已经占到我国GDP的近30%,并且早已被宪法确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理由再被拖延。此外,47.5%的居民认为私有财产受保护要写入宪法,但应该“缓办”,因为这是重大而复杂的问题,还需要社会充分讨论以及理论升华,不宜操之过急。
调查结果显示,在民间财富日益扩大的今天,关于私有财产安全性的问题已经逐步显现。40.5%的居民认为私有财产有可能被侵害,25.5%的居民保持中立态度,另有34.0%认为不会受到侵害,基本形成了比较平均的观念分布。
对于私有财产可能被侵害的原因:30.3%的居民认为在于无法律保障,虽然全国人大在1999年修宪时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毕竟没有像对待公有财产那样在宪法中列明“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同时,另有29.8%的居民指出可能侵害在于价值被低估,它的实际贡献和在交换中的价值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承认;27.8%指出可能侵害在于不公平对待,在市场准入、资金筹集和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等方面,非公经济面临困难;此外10.6%的人直言如无宪法的保护,私有财产在法律上存在再次被国有化的可能。
由此也引出了国家是否可以有偿征用私有财产的问题。17.5%的居民持无条件同意的态度。而67.5%的人同意有偿征用,但希望补偿标准由双方共同制定。这部分人认为,国家作为国有财产的所有者,在征用私有财产或与私有财产交易时,不仅要遵守市场交易有偿原则,而且要遵守价值规律的等价和协商原则。此外,15.0%的受访者表示不同意任何条件的征用私有财产。(李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