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从今天开始,沪深证交所挂牌国债将开始实施净价交易,投资者须注意两交易所国债报价、成交、结算机制因此而产生的变化。
根据安排,国债实行净价交易后,仍将遵守两个交易所现行的交易规则,即:实行净价申报和净价撮合成交,以成交价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净价交易继续以每百元国债价格进行报价,应计利息额按每百元国债所含利息额列示;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
由于国债交易“起息日”当天计息,交易日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所以以沪市“21国债(7)”为例,该券3月22日收盘价108.80元,实行净价交易后,此收盘价转换成净价交易的收盘价作为今天开盘时的“前收盘价”等于108.80元减去到25日的应计利息额0.6302元为108.17元,这就是该券今天开盘时的净价开盘参考价。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交易中的成交价与办理交割时实际得到的金额会有一定差异,这一差异就是应计利息额;今天是净价交易首日,因在原价格中扣除了“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导致国债行情显示发生变化,各国债品种均会在K线图上出现幅度不等的向下跳空缺口,投资者对此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