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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翘首期盼的汽车“三包”规定和“召回”办法正在加紧研究制定中。在21日结束的汽车三包与召回研讨会上,众多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汽车厂商、技术机构、中介机构以及消费者代表,就《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稿)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草稿)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汽车“三包”规定是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谁销售谁负责”为原则,主要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后,出现违约法律责任的责任归属和处理程序。
“召回”办法是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办法》,主要就汽车因存在缺陷而导致使用者和消费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情形进行规定。
据悉,上述两个法规从2001年4月就开始研究制订,政府主管部门将会认真倾听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以科学严谨的态度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