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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22日才是郑商所指定交易商申请报名的截止日,但来自郑商所的消息称,已有不少期货经纪公司申请成为郑商所小麦交易的指定交易商。
郑州是我国期货市场的发源地,郑州商品交易所很长一段时间是国内期货界关注的热点,但从2000年至今,郑商所占全国市场份额逐年下降,小麦日成交量目前已减少到几万手。
推出新制度
为了改变这种冷清的市场局面,近日,郑商所推出指定交易商措施。指定交易商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在权利方面,指定交易商享有交易手续费优惠及协议中规定的其他权利;在义务方面,指定交易商要完成指定交易商协议规定的交易量,维持协议规定的持仓量及履行指定交易商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同时规定,经交易所同意,在一些情况下,指定交易商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可以免除,并且仍享受该措施及指定交易商协议确定的权利。
NASDAQ是典范
实际上,指定交易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它已有30多年的历史,在风险投资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各界的共识:指定交易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市场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风险投资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它已被许多成熟风险投资市场广泛采用,其中美国的NASDAQ系统及其场外市场堪称最成功的典范。由于指定交易商提供买卖双向报价并随时准备交易,使投资者不用担心没有交易对手,从而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促进了场外交易的发展。
我国已有尝试
近年来我国在这方面也在进行着不断的探索。在我国的国债交易中,央行也在实行着指定交易商措施,在《公开市场业务暨一级交易商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在宏观调控特殊需要时,(一级交易商)完成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交易任务,及时传导货币政策意图。中国人民银行在下达指定交易任务的同时,应适当兼顾一级交易商的利益……;另外,我国证券市场也在积极研究"指定做市商"制度。从国外的实践和国内的现实几方面来看,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需要一支既能保持市场流通性又能维持市场稳定的中坚力量,发展指定交易商制度刻不容缓,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风险投资市场尽早与国际接轨。
有益的探索
由此看来,郑商所及时推出指定交易商措施,此举将会吸引来更多的资金介入小麦期市,同时也更加有利于小麦期市的规范发展,对于提高小麦期货市场流动性,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将起到巨大的作用。同时,引进指定交易商措施,不但会对小麦期市,就是对整个国内期市以至于证券等风险投资市场来说,都将是对现行交易制度的一种补充以及有益的探索。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指定交易商制度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运作时间不长,尤其是在期货市场上还没有过尝试。因此,在这一新制度实施过程中要对其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和防范,保证这一新制度能顺利地、真正地、完整地在中国资本市场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