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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日前,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通过对天津市桶装水市场的抽检,天津市桶装水合格率为90%,比去年同期68%的合格率有了明显好转。
据了解,此次卫生监督部门对天津市的桶装水市场进行了抽检,共抽检了20个品牌的桶装水,合格率为90%。其中,不合格的产品为:
天津市弛昊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弛昊牌纯净水(批号:2002、2、27,规格:18.9L/桶,亚硝酸盐超标)
天津市云岭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岭牌矿泉水(批号:20020205,规格:18.9L/桶,菌落总数超标)
央视3·15晚会上“水先生”对桶装水市场的一番揭秘,令队伍在不断壮大的桶装水饮用者不寒而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天津市市民喝上放心水,从今天起天津市将出台一系列措施,加强对桶装水生产经营单位和产品的卫生监督。
企业:达标才给证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桶装水生产企业在企业选址、车间布局、生产设备、包装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自身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质量、产品检验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规定。
而对目前已经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桶装水生产企业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必须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到达换发卫生许可证期限时停止换发新的卫生许可证。
经营者:上岗有制度
从业人员应经体检合格后持证上岗,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与销售量相适应的成品、空桶存放库,并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制度和索证登记制度,不得在同一场所内从事与食品经营无关的活动。
桶装水:不能乱起名
对桶装水产品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制度。桶装水凡标注××牌纯净水、矿泉水、净水(饮用水)的,由企业根据有关卫生标准自行确定,并报所辖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备案。标注××牌强化水(矿化水)及其他名称的新型水(如麦饭石水、离子水、活性水等)需获得天津市卫生局卫生许可批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未经市卫生局批准的,企业不得擅自将产品标注强化水及高(富)氧水、离子水、活性水、麦饭石水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