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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全市的机动车检验及驾驶员审验工作从今天正式启动,到12月31日前天津市所有的机动车辆都要经过国家规定的年度安全检查。
凡是车牌尾号为“1”、“3”字样,或在200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注册登记的、行驶证签注的注册登记日为3月的机动车,可从今天开始至本月31日参加机动车安全检验。而尾号是“2”、“4”字样的机动车应在下月进行检验,其他尾号的机动车仍然按照其对应月份进行检验。在2001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则按照行驶证签注的注册登记日起月份的对应月份进行检验,对检验合格的机动车辆按注册登记日起的月份签注有效期。
参加机动车年检的驾驶员应携带驾驶证、机动车管理卡、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大型客、货车还需持临时检验卡),填写合格的机动车年检表,方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