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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飞利浦、索尼、先锋(简称3C)联合封杀中国DVD后,中国DVD陷入了更尴尬的境地。3月13日,记者获悉:掌握DVD核心技术的另6家外国公司松下、三星等(简称6C)向国内100多家DVD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在2002年3月31日前与6C达成协议。如在此之前没有达成协议,6C将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息传出后,立刻在中国DVD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以出口为主的宏图和帝禾两家。宏图一负责人抱怨:“DVD专利费问题几年都没谈成,十几天怎么能达成协议?一旦规定期限内谈判破裂,宏图DVD对一些国家将暂停出口。”
TCL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TCL出口的DVD都是定牌生产,出口量比较小。但若DVD专利费不解决,会影响今后向海外发展。
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的顾能市场研究所家电专家郑晖分析说:在3月31日前国内DVD企业和6C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很小,但双方诉诸于法律的可能性也很小,最后可能是放宽期限,6C、中国DVD企业和DVD核心部件供应商三者坐在谈判桌上。
郑晖认为,焦点问题不是中国制造企业交不交专利费,而是双方能否商定专利费的具体价格;此外,承担专利费的,不应该仅仅是DVD的制造商,DVD核心部件供应商也应承担一部分。如果按6C提出的专利费用标准,每台DVD缴纳19.6美元,而中国DVD出口退税后,每台最多10点利,制造商就赚不到钱了。
最后,郑晖提出两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一是中国DVD先是遭到3C的封杀,接着6C又来“逼宫”,两者是否是联合作战呢?二是,此次3C和6C封杀中国DVD,是否最终目的是封杀现有的DVD制式,为今后推出蓝光DVD铺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