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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统计,从1998年到2001年底,利用国债项目投资的我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完成投资72亿元,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万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面积0.9万平方公里,治理“三化”草地面积1.5万平方公里。
按照《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1998年开始,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同启动并组织实施了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到2001年,先后在长江黄河上中游地区、“三北”风沙区、草原区及环京津周边地区的491个重点县开展了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8万平方公里,治理荒漠化面积1.2万平方公里,治理“三化”草地面积1.9万平方公里。
三年来,通过实施重点地区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加上其它重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程的实施,项目区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趋势得到了初步控制,一些容易治理的地区已初见成效。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卫星遥感监测,地处长江上游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区的云南、四川、重庆三省(市),与1987年卫星遥感数据相比,土壤侵蚀量已由每年的15亿吨减少到13.4亿吨,下降了11%,代表水土流失强度的土壤侵蚀模数下降了18个百分点,嘉陵江泥沙含量比过去降低了16%左右。(齐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