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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是当前许多城市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为此,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史予可等30多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允许条件较成熟的广州、深圳进行城市建设债券发行试点,满足迅猛发展的城市投资需求。
据介绍,城市建设债券是由地方政府或其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所筹集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广州、深圳作为广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中心城市,已经具备了一些发行城市建设债券的条件:一是经济发展水平高,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大城市中名列前茅;二是已积累了一些发行城市建设债券的经验;三是广州、深圳“十五”期间城建投资将分别达800亿元和1200亿元。由于这两个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目前主要以财政投资和银行贷款为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城建投资需求,发展新的融资工具已非常迫切,代表们建议国家允许广州、深圳进行城市建设债券发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