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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近日向各市、县物价局以及省公安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生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从3月1日起,暂停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收费。
紧急通知指出,为更好地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02年3月1日起,在省政府新的涉及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政策出台之前,现行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的各种收费,除收取证照工本费外,其余的一律暂停收取,否则按乱收费查处。
据了解,广东省原来涉及外来人员收费的主要有公安、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3个部门共计12项,根据省物价局呈报的收费改革方案,有可能除了保留暂住证费、外出人员就业管理费以及流动人口计生证明3项收费之外,取消其它收费项目以及各地自定的收费项目,具体收费规定要等省政府审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