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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上海召开的全国国际(涉外)税收工作会议上传出信息,2001年全国涉外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2882.72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总量的五分之一,比上年同期增收665.97亿元,增长三成。
这次会议针对入世后跨国企业税收管理的特点,结合税收征管改革,研讨了如何建立国际税收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税收管理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郝昭成说,入世后,我国税收制度将受到深刻影响。WTO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补贴与反补贴原则、透明度原则和统一原则要求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公开、公正;税收执法统一、规范,同时提高对纳税人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涉外税收管理职能不能再局限于对“请进来”的税收管理,而要包括“走出去”的税收管理。同时,我国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循环将加强国际税收征管的协调和合作。入世后贸易壁垒的减少和与国际经济的对接,将促使我国交易、人员与服务的跨国流动加快,知识、资本与技术的跨国流动增加,导致居民身份、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判定日益困难。为此做好日益繁重的反避税工作,加强情报交换和信息收集显得日益迫切。因此,涉外税收要向国际税收管理机制转变。
郝昭成透露,截至目前,我国对外正式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已达到72个,其中已生效执行的协定达6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