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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昨天,记者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营造天津市依法治药的良好环境,实施规范化管理,今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据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原制定的所有办事程序、时限进一步进行核实和修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管理,严查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进一步打击制售伪劣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规范对药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提升药品生产、经营水平,年底前重点完成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认证申报工作。
今年整顿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重点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源头管理,完善药品注册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自制医疗器械用于临床使用,进一步打击制售伪劣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违法活动力度,强化推进GMP、GSP认证工作,年底前重点完成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认证申报工作。加强药品审评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ADR)建设,完善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完成技术审核、情报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提供技术保障。继续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专项斗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非法行医和误导消费行为,严禁在药品零售企业内以“坐堂医”、“义诊”、“医疗咨询”等名义开展医疗活动或以此方式进行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宣传促销活动。进行大容量注射剂(简称大输液)的专项治理,依法杜绝医疗机构制剂室生产市场有销售的大输液制品的违法行为。规范中药饮片的管理,通过加强对药品零售单位进货验收记录的检查规范,理顺药品进货渠道,堵住无证售药的违法活动。另外还将加强药品广告的管理,在加强药品广告审批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广告审批后的发布内容监督,严惩发布违法药品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