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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日前首家推出了外汇留学贷款业务。今后出国留学的学生可在中国银行直接贷外汇,省去了先贷人民币再换外汇的环节,以及相关手续费。外汇留学贷款的推出将极大方便出国留学的莘莘学子。
据介绍,中国银行此次首家推出的外汇留学贷款,旨在进一步满足广大出国留学生的外汇需求,省去了以往留学人员贷款人民币后的换汇环节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用,可使得广大致力于留学深造的学子们方便快捷的直接贷外汇。办理外汇留学贷款业务的留学生,必须是到外国攻读硕士学位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贷款期限一般为1—6年,贷款金额为出国留学所需学杂费和正常生活费用总额的80%以内,贷款的最高金额不超过4万美元。留学贷款中的学费将直接汇入留学人员就读学校的指定账户,生活费可根据留学人员的具体要求,选择办理长城国际信用卡、旅行支票、汇票等方式随身携带或分期汇入留学人员就读学校所在地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留学人员可凭相关证明支取。
中国银行出国留学外汇贷款的基本原则一是贷外汇还外汇;二是必须提供有效的担保。同人民币留学贷款一样,外汇留学贷款必须提供有效的担保,银行存单、债券、房产等可以作为抵押物。
申请外汇留学贷款的贷款人须向银行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学校开出的所需费用总额的证明材料。如按学年度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应于每学年度结束前出示下一年度学杂费证明。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和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