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和市外经贸委联合召开支持出口外汇政策通报会,推出了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帐户管理的新政策,全力支持上海企业扩大出口,为中外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更为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
面对我国入世后对外经济规模将出现迅速增长的局面,原来的出口收汇核销和外汇帐户管理政策弊端逐渐显现,为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调整了有关管理政策。
●放宽中资企业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的标准,扩大开户范围,将开户范围扩大到年度出口收汇在等值2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外汇支出额在20万美元以上守法合规的中资外贸公司;
●简化出口核销手续,允许企业按月集中办理核销,取消企业到外汇局交单这一环节,改为通过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自动在网上交单;
●取消出口核销单的使用期限,对“出口收汇荣誉企业”或“出口收汇达标企业”,实行按需发单;
●对于出口应收外汇与实际收入外汇之间的差额,根据产生差额的不同原因,根据出口企业的等级及出口规模,经确认真实性后,予以核销或办理差额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