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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58家企业近日通过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获得了认证合格证书。
获得药品批发GSP认证的企业有37家。它们分别是:安徽省医药公司、合肥市医药公司、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医药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广州公司、深圳市医药公司、广州市药材公司、中信医药实业公司、海南国瑞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医药药材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卫尔康医药有限公司、湖南株州千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天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扬州医药总公司、江苏省无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医药集团赣县医药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沈阳有限公司、大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开原医药有限公司、青海省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青海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医药公司、山东省淄博医药采购供应站、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公司、西安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临汾地区医药药材公司、山西省长治医药公司、山西省医药公司、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乌鲁木齐市医药公司、新疆新特药民族药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公司、浙江省鄞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
获得药品零售连锁GSP认证的企业有18家。它们分别是:重庆桐君阁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医药公司健民医药连锁店、贵州一树连锁药业有限公司、贵州延安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神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乐仁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仟禧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医药公司同泰医药连锁店、武汉市汉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湖南金沙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湖南九芝堂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南昌市黄庆仁栈药店、大连美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青海三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青岛国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宁波四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有3家企业通过药品零售GSP认证。它们是分别是合肥大药房、河南省周口同和堂医药有限公司同和堂大药房和上海蔡同德堂药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