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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新技术产品反倾销问题逐渐浮出水面。美、欧、日等发达国家之间,发达国家与韩国、印度、台湾、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之间,高新技术产品反倾销摩擦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十分引人关注。
涉及领域
技术专利摩擦。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美国认为日本企业曾一度廉价甚至是无偿获取美国的技术专利。如今美国要收取技术专利赔偿费用,时不时将日本企业告上法庭。美国状告日本美能达企业无偿获取美国自动对焦专利就是其中一例。类似情况在其他国家之间也时有发生。
高级音像产品反倾销。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法国为首的欧盟一些国家反对美国音像制品倾销。认为美国的音像制品价格过于低廉,严重侵害了法国等国家文化市场,要求美国自主限制对欧盟的出口。
电子信息产品反倾销。在高新技术产品反倾销中这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美国曾对日本、韩国、印度及中国台湾等地IT企业提起诉讼或实施反倾销措施。
高级化工产品反倾销。日本、美国、韩国等国企业曾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倾销类似丙烯酸酯等高级化工产品。1999年中国对日本、美国、德国等国的倾销行为发起反倾销措施。
基因和转基因产品反倾销。美国长期向欧洲国家销售廉价基因和转基因药品、食品,遭到英国、法国、德国的抵制,有时酿成反倾销摩擦,甚至将官司一直打到WTO。除此之外,还有关于新能源、新材料产品等方面的反倾销问题。
主要特点
第一,高新技术产品反倾销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较快的国家之间。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始更多地利用反倾销手段限制进口高新技术产品。
第二,中等高新技术产品倾销多出自于发达或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例如美国多次针对日本、新加坡、韩国、台湾的高级钢材、半导体芯片等高新产品进行反倾销。
第三,大规模、长时间的倾销主要由发达国家的垄断企业所为。例如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巨无霸企业就曾大幅度、长时间向中国等国家倾销高级新型材料产品。
第四,连锁倾销现象严重。居于先端的发达国家的高新技术产品更新换代速率很高,一旦发达国家产品优先降价,势必逼迫中末端的国家迅速作出反应,进而掉进倾销陷阱。近年来美国带头降低电子产品价格,致使许多国家的企业竞价销售,从而造成倾销。
第五,计算制度不同造成倾销。台湾的高新技术产品成本项目不包括红利分配等,美国则将其列入其中,日本高新技术产品研究费用成本实行单品单项记入法,美国则采用全部研究成本分配法。按照台湾、日本的计算方法计算的出口产品价格,多次被美国认为倾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