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银广夏(000557)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一、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诉公司,请求判令公司偿还在该行的贷款本金2亿元人民币及利息333.96万元。
二、因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广夏(集团)有限公司谎报巨额利润,导致公司1999年度和2000年度利润等有关信息披露失真的问题发生后,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银行进行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
三、此次因债务问题引起的诉讼,可能会使公司的经营出现新的困难。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初步调查结果和今年经营存在的不确定性,不排除公司股票有暂停上市的可能性。公司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