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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把深化改革与调整政策、减少行政审批、放宽限制、简化手续结合起来,加快转变职能,主动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
据悉,为了更好地满足个人实际需要,外汇局决定调整对境内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供汇政策,允许出国(境)攻读大学预科以上的自费留学人员按年度购买在国(境)外留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用等,并将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直接到授权银行办理购汇的金额,从2000美元提高到2万美元,限额以下不再需要到外汇局审批。
外汇局还决定,调整部分资本项下购汇管理措施,取消或放宽部分限制。1998年,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环境,我国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方面采取了一些临时性的购汇限制措施,对稳定当时的外汇形势,防止逃套汇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外汇收支状况良好,因此,对这些措施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是,取消对购汇偿还逾期国内外汇贷款的限制,外汇局根据企业购汇申请分期分批核准;放宽对购汇提前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外债转贷款及偿还外债的限制;放宽对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