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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主任李荣融向此间举行的2001中国担保论坛发来书面讲话。全文如下: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女士们、先生们:
在APEC会议结束不久,中国刚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际,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国内14家担保和中介服务机构在美丽的上海举办“2001中国担保论坛”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信用担保界专家,共同探讨如何在新世纪推动信用担保业的更好发展。我代表国家经贸委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借此机会,以书面形式就我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问题讲几点意见,与大家进行交流。
一、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信用担保是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实施经济政策的制度化措施,是市场经济和政府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从1937年日本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成立至今,全世界50%左右的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特别是从1988年10月亚洲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成立开始,旨在促进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相互交流的国际性组织也迅速发展。国际经验表明,通过信用担保这种间接手段实现政府政策意图,对于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活动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和规范市场交易的信用制度。良好的信用关系是企业正常经营与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本保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企业的信用状况有所改善,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但是,当前企业信用意识淡薄、不守信用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的一个薄弱环节,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因素。由于缺乏足够的信用,企业无法正常地使用信用工具;信用观念薄弱导致的帐款拖欠和欺诈行为,也使不少企业陷入危机;不讲信用导致的从众效应,使众多企业既是不讲信用的受害者,也是害人者。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发展与发达的程度决定着市场经济发展与发达的程度。"讲信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以德治国"在企业层面上的集中体现。如果连最基本的信用关系都建立不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难以发展。
为了扭转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状况,今年4月以来,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市场经济秩序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从半年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情况看,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标本兼治的有效措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做到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市场竞争是守法者的公平竞争,违法者必须出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基础工作就是要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做到企业从出生到退出,它的信用状况在海关、税务、银行、工商、中介机构等都有确切记录,不讲信用的企业,不管在任何地方都无法逃避全社会的监督,不讲信用企业必须付出高昂的代价。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截止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已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中小型工业企业在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中的比重分别为60%和40%左右;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但是,中小企业由于其占有的社会资源有限,受经营观念、经营范围、经营者个人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加之信用记录不足,信用程度往往较低,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企业的融资难、对外交往难等,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是市场经济最活跃的经营主体,其信用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因此,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信用担保体系,对于中小企业乃至国家的经济发展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当前,营造良好经营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企业的信用管理,建立以中小企业、企业经营者(业主)、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和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制度,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据统计,截止今年6月底,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已超过200家,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机构也超过100家,已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省级再担保机构。上述担保机构筹集的担保资金约100亿元,如果全部发挥作用,预计可为中小企业提供400亿元至500亿元的担保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推进了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2000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小型企业总体为盈,摆脱了连续6年的净亏损局面。
二、建设信用担保体系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朱镕基总理在今年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的要求。中国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各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步伐明显加快。
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是按照“选择重点,规范操作,总结经验,稳定推进”的指导思想逐步展开的,并注重把握三项原则,即“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担保体系构建体现为“一体两翼三层”。“一体”指试点模式的主体,可概括为“政策性资金、市场化操作、企业化管理、绩优者扶持”;“两翼”指国内现有的专业担保和企业互助担保,它们是试点主体的重要补充;“三层”指担保体系中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面,担保业务直接操作在地市级。
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共同努力,协同配合,为加快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
1999年,国家经贸委在广泛征求财政、银行、保险、工商界和省市经贸委、中小企业以及专家学家等方面意见,总结各地试点并吸收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了以贯彻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图为宗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2000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决定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以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2000年9月国家经贸委召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各商业银行、研究机构以及中国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投保公司等参加的“信用担保体系与国家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方案起草工作座谈会”,讨论并明确了有关工作思路。
2001年4月,国家经贸委、工商总局、公安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0部委通力合作,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重申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实施意见等。
前不久,国家经贸委还通过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发布了重合同守信用中小企业、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中小企业、关闭“五小”企业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等4个名单。旨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真实反映中小企业信用现状,依靠社会公众监督,引导企业提高信用意识,加强信用管理,鼓励和支持守信企业。同时,惩罚失信行为,形成一旦失信就难以生存的威慑。
虽然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中国还处在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国有银行贷款用于中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与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信用状况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三、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有效的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国企业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直接关系到入世后中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对国际资本加快向中国转移,能否改善中国企业的信用状况,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也是我们能否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的关键。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1、建立专业信用担保准入制度
专业担保机构是社会公共保证人。它的资信和能力要高于一般的企业,否则无法取信于企业,也无法取信于银行。今后中小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如果专业担保机构本身资信不高,就无法介入国际经济活动。专业担保机构具有特殊性,要有起码的入门标准,至少出资方或发起人在信用上不能有污点。目前,担保机构仅按照一般企业标准设立的做法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规范。
2、加强对专业信用担保的监督管理
建立担保机构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企业解决问题。目前,不少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担保机构工作人员不少来自于行政机关,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方面需要有一个转变,要深入企业、社区,切实掌握本地企业的真实情况,提高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专业水平。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督,但不能干预具体项目的决策。要建立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评级制度,促使担保机构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让没有资信的担保机构退出,让资信优良的担保机构得到社会认可,并帮助其发展壮大。各级经贸委要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按照法规制度对担保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3、对信用担保发展给予必要政策扶持
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政府部门要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和当地具体情况,对信用担保机构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根据法律和政策要求,在可能范围内,对税收、后续资金注入、信息、担保登记等方面给予必要扶持。一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WTO规则的法律政策也要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在制定政策法律时也要考虑到专业担保机构的特殊性要求。
4、专业信用担保要强化行业协作和自律
专业信用担保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督管理、政策扶持,还需要担保机构之间的行业协作和自律。通过行业协作,交流经验,取长补短,通过自律在探索中逐步形成业务操作规则,树立担保机构整个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5、加强国际协作与交流
中国政府将切实履行加入WTO的各项承诺,按国际公认规则处理各项事务。我国专业信用担保需要借鉴国外经验,政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等有关方面需要从各自角度加以研究借鉴,特别是国内担保机构要虚心学习国外同行在业务运作、信息使用、征信基础、风险防范方面的经验,研究国外信用担保与经济制度、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信用制度和法律制度。
“中国担保论坛”是促进国内外信用担保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信用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有益形式。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