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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招标投标法》的贯彻执行,规范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国家计委决定于10月3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法专项稽察。
此次稽察涉及除西藏自治区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110个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业、能源、交通、水利、城建、科教等行业。稽察工作将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式,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同时开展。国家计委派出13个稽察组稽察26个国家项目,各地计委按照商定的方案派出42个组稽察84个地方项目。
这次专项稽察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清理各地方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法规和办法;二是全面检查建设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情况,并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指导性建议。同时对由招投标不力造成的资金、质量和工期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稽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