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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今年我国城市特困职工中将有大部分人进入最低保障的行列,届时我国低保人群将由现在的600万人增加到超过1000万人。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捐助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我国已初步形成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框架,但由于保障投入不足,还有相当多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没有得到补助。而此次扩大最低保障面的工作证明,国家将努力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群尽快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中来。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救济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次扩保对象的城市特困职工包括城市中在岗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因为目前在城市中最大的贫困群体一般来说就是城市特困职工家庭,所以今年的工作主要关注这部分人群。具体的办法是,对这些特困职工家庭进行三项审核,包括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和就业状况。”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各地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不同,各地所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也将不同。
据了解,中央财政将主要对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支持。由于北京、上海、广东三个省市的低保范围已经基本达到“应保尽保”,因此这次中央补助将不包括上述地区。
记者于近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将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及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46元人民币、每月不低于412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6元、每月不低于435元。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96元提高到305元(含各种价格补贴,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调整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过月份的增加额今后将一并补齐。此外,调整标准还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
同时,记者还了解到,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再次上调,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0元增加到285元。新标准的执行起始日期定为今年7月1日,7月至10月仍按原标准领取救助金的低保对象将得到补发。
据悉, 北京市开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在1996年7月1日,低保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170元,到目前为止已经调整过6次,累计投入救助资金38897.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