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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日前印发了《建设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纲要》提出“十五”期间住宅市场建设的奋斗目标和任务为,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城镇住房新体制,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水平。
继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城镇住房新体制。到2005年使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2平方米,农村住宅砖混结构比重和使用功能有明显提高。进一步发展以经济适用住房为重点的住宅建设,增加住房的有效供给。“十五”期间,全国城乡住宅累计竣工面积57亿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竣工面积27亿平方米,农村住宅竣工面积30亿平方米。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纲要》提出“十五”期间住宅市场的改革方向和措施是:进一步完善房改配套政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建立较为稳定和规范的住房补贴资金渠道,形成比较完善的住房货币化分配体系。建立运作规范、功能完善的住房市场体系,全面开放住房交易市场。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住房建设和消费。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初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住房金融体系,建立起兼顾贷款人风险和借款人负担的住房贷款抵押、保险和担保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较为完善的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收入家庭支付能力的住房保障制度。
资料显示,在房改的推动下,“九五”
期间全国住房建设呈现了持续、快速增长趋势。“九五”期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23.45亿平方米,大大高于“九五”计划12亿平方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