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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11月1日从有关部门获悉, 北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近日再次上调,其中离休人员平均增加170元,退休人员平均增加40元。
记者了解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由两个部分组成:1.按照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调整,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按其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1元。2.按退休时间调整基本养老金,199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新出台的政策还对企业退休人员中的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退养人员等的基本养老金调整作出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01年7月1日起执行。
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为:离休前享受正局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276元;享受副局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231元;享受正处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享受副处级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63元;享受科级及以下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