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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于10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大连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新规定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限制、培育骨干私营企业、科技型外向型私营企业和鼓励私营企业实施名牌战略方面都有新突破。
《大连市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分为简化手续、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吸纳下岗职工,推进再就业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等四个部分三十二条。如第一条规定“凭个人身份证明,就可以到注册登记机关申办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取消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者需要提交职业证明的限制。”第五条突破了设立科技型私营企业必须事先验资一步到位的限制,规定可以“分期缴付,在两年内到位”。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职能部门对个体私营企业的各种经济检查要实行备案制。”等。
目前,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大连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到今年9月底,大连市个体私营企业总数已达33.4万户,从业人员达86万人,占全市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市的32.1%。社会商品零售额占全市总额的76.3%。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定的出台,对于加快大连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推动大连地区经济发展都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