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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国家质检总局手机“三包”规定出台后,中国产品的召回制度正在紧锣密鼓的制订中,汽车将成为其中一大针对重点。
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获悉,国家质检部门今后的工作重点将是从源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为此,他们目前正与国家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企业、技术机构、行业组织和专家,深入开展对汽车质量问题的调研,合作起草汽车产品“三包”规定,汽车产品召回的文件也在起草中。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部负责人杨克介绍,当产品有严重缺陷或即使正确使用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制造商和经销商应回收该产品加以替换或修理。这种国际通行的召回制度如今在世界很多国家都写入了法律,体现了厂家对消费者的一种负责态度。今年以来,通用、福特、丰田、美国俄克拉何马州的肉食公司等都先后召回过汽车、轮胎、香肠及肉制品。但在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市场上,召回制度却长期鲜为人知,个中原因涉及到企业的生产、营销环节不够规范,厂家对消费者没有立册登记及大多数企业自身缺乏召回实力等。
然而,随着WTO的日益临近,“召回”已成为国内企业与国外对手争夺市场和消费者的前提条件。法律专家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政策环境,特别是法制环境等方面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和健全产品召回制度,并尽快在行业方面形成全面细致的管理体系。
据了解,国家目前正在研究制订中的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将包括企业开业前的产品质量检查制度(主要审查产品目录的备案、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的备案等)、针对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如汽车及汽车配件、粮油食品等)的召回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的清出市场制度等,并有意以汽车召回为起点,逐步推动建立与国际惯例相一致的缺陷产品管理制度。
建立召回制度在我国是一件“填补空白”的大事,牵扯面广,因此主管各方态度非常谨慎。中国消费者何时能够享受到“召回”,时日暂不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