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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发挥优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近年来我国开展经济区域性合作成效显著,目前已建立了数十个不同规模、不同层次和性质的区域合作组织,成为开展经济技术协作的重要依托,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记者于10月17日从国家经贸委在这里召开的全国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打破地区行政区划界限广泛开展的联合协作,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潮流。全国现已建立起的区域合作组织主要有省际间经济协作区、省毗邻地区经济协作区、城市间经济协作网络和省内经济协作区4种。这些协作区在推进区域市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区域综合治理特别是流域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信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
此外,各区域合作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在改善投资环境积极招商引资、参与西部大开发、双向开拓市场、对口支援扶贫等方面广泛合作,东部地区的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优势与西部的资源、低价劳动力、存量资产和潜在市场优势结合起来,取得了“双赢”的效果。据统计,中西部许多地区引进的国内资金在其引进的全部外来资金中的份额中高达90%以上。“九五”期间,云南实施国内合作项目5240个,省外资金到位130亿元;青海落实合作项目2240个,到位资金73亿元。去年,新疆与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签订的全作项目额超过了80亿元。由国家直接投资和动员全国援建的62项援藏工程,已累计投资46.81亿元;近5年全国15个对口援藏省市还无偿援建项目576个,投资22.36亿元。在经济区域合作中,西部地区寻找到了发展机遇,加快了开发步伐,东部地区也拓宽了发展空间。
据悉,今后我国的经济技术协作工作将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以对口支援扶贫工作为中心,积极推进东西合作,特别要加大资产、要素跨地区流动重组的力度,联合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