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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石油价格接轨机制,并据此调整成品油价格。通知规定,自10月17日起,国内汽、柴油零售中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20元。
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是因为现行办法存在着与国内市场供求不一致、方法过于直接透明,以及价格变动频繁等问题。改进的主要内容有五点。一是将国内汽、柴油价格单一与亚洲市场挂钩,改为与亚洲、欧洲、北美三地市场挂钩,以使国内油价变化更充分地反映国际市场变化的总体趋势。二是为避免价格调整过于频繁,当国际市场油价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再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三是每次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时,在不突破根据接轨原则确定的调价总额的前提下,根据国内汽、柴油市场消费结构,参照国际市场比价关系,相对调整汽、柴油价格。四是进一步扩大汽、柴油零售价格浮动幅度,由目前的上下浮动5%扩大到上下浮动8%。五是设定国内成品油涨(降)价区间,以减少价格波动的幅度。
国家计委的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油价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价格或低于国家指导价范围销售的行为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