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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粮油市场存在的产品合格率不高、滥用面粉增白剂严重的现象,为了净化市场,生产出让人民群众放心的面粉,北京市粮食集团公司、河北廊雪面粉有限公司、沈阳香雪面粉有限公司等国内65家企业日前共同发出了《关于禁止滥用面粉增白剂的呼吁书》。
呼吁书中说,面粉是人类主要食物来源,面粉质量关系人类的营养和健康。当前,我国面粉质量不容乐观,滥用面粉增白剂的现象十分普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初公布的对北京、上海、广州等10个省市面粉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表明,60%的面粉产品存在增白剂超标或严重超标的问题。
面粉增白剂是人工合成的非营养性化学物质,对人体没有任何益处,只有害处。目前发现的在部分产品中使用的另一种增白剂——甲醛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是国家禁止使用的有害物质,对人体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呼吁书强调,面粉生产企业必须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决不超标使用或滥用增白剂,决不在面粉中添加任何违禁物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修改标准,明令禁止使用任何面粉增白剂,并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法。
65家粮食企业名单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国内65家面粉企业日前联合呼吁禁止滥用面粉增白剂。这65家企业是:
北京市粮食集团公司
北京古船面粉集团
北京嘉荣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大磨坊面粉有限公司
北京市南口面粉厂
天津利达面粉有限公司
天津天宝面粉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利金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廊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华龙集团面粉有限公司
河北省辛集市专用面粉厂
鹏泰(秦皇岛)面粉有限公司
沈阳香雪面粉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市面粉总厂
佳木斯面粉总公司
上海面粉有限公司
上海福新面粉有限公司
江苏六朝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阳春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茂新面粉厂
苏州太和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镇江金穗面粉有限公司
江苏淮阴新丰面粉厂
江苏高特面粉集团公司
江苏荆元面粉股份有限公司
金坛苏南面粉有限公司
杭州恒天面粉有限公司
安徽省怀远县农亢农场面粉厂
安徽省东方面粉厂
安徽省太和县飞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皖西雪莲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蚌埠宝兴面粉有限公司
安徽省灵璧县千禾制粉有限公司
淮北市面粉厂
淮南富奥面粉有限公司
福州市面粉厂
江西樟树粮油公司面粉厂
江西省临川面粉厂
江西省九江仙人面粉股份公司
济南民天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民意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鲁星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面粉厂
枣庄内丰集团公司
滕州市东谷面粉有限公司
新烟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云仙食品有限公司
泰安市面粉厂
威海市金谷面粉有限公司
山东日照新瑞粮食工业集团
山东华瑞食品公司
山东鲁粮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
新龙亚洲食品制粉(烟台)有限公司
山东省梁山县面粉厂
山东平原县面粉厂
山东省巨野鑫龙粮油工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龙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临颖县南街村面粉厂
湖北天荣现代农业公司食品专用面粉厂
湖北金华麦面集团公司
西安市群众面粉厂
兰州红梅面粉有限公司
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
青海丁香粮油集团公司
人民网强国社区(http://bbs.people.com.cn)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开始关注食品的安全,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一些人和一些单位为了一些自身的商业利益,利用广大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知识的不了解去愚弄公众,这种行为是不负责任的。近年来,关于面粉增白剂的禁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面粉增白剂已经安全性评估可以说是一个食用十分安全的食品添加剂,已被许多国家用作面粉处理剂,至今,没有一个国家有关面粉增白剂的禁用报道,国内也没有任何有关面粉增白剂对人体有害的评估,它在面粉中的作用可以缩短面粉的后熟周期,同时对面粉的漂白和防腐也有很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们国家的标准在制定上偏低,致使有个别面粉企业超标使用面粉增白剂,但是这种超标行为,一般都是在100mg/kg左右,可以说科学依据证明并不会产生食用安全问题,仅仅是不符合我们国家的标准,这一点很好查证。但是一些人士却以此为据打着为公众食品安全考虑的旗号进行一些禁用的呼吁,而这些禁用呼吁的真正目的可以说并不是为公众的食品安全考虑,而是纯粹是为了商业利益。我国目前有面粉厂家近4万家,其中有不少是中小型粉厂,面粉增白剂的使用大大的缩短了面粉的后熟期,加快了资金的流动,增加了小型面粉厂的竞争优势,致使一些较大规模的面粉厂资金设备优势减弱,因此一些人士试图利用国家标准禁用面粉增白剂来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另外一个原因,我们国家的标准只有60mg/kg,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的小麦品种理应在80mg/kg—100mg/kg的添加量为最佳。所以个别小型面粉厂在使用面粉增白剂时加到了80mg/kg—100mg/kg,但是大型面粉厂不敢添加,因为一些执法部门对大型面粉厂的经济处罚较为严厉,所以大型面粉厂不敢超标添加,这也是呼吁禁用面粉增白剂的真正原因。其实,根据科学事实适当提高我们国家的标准,这一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但是遗憾的是一些人士却利用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不了解,以关心公众食品安全为幌子,试图利用国家标准来达到获取自己商业目的,这是不道德的行为,理应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