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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十三届部长级会议于17日和18日在中国上海举行。部长级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决策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每年的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前举行一次,主要任务是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作准备。它始于1989年,迄今已举行过12届。
第一届部长级会议于1989年11月6日-7日在澳大利亚的堪培拉召开,这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的正式成立。会议指出,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开放的区域经济组织,同意在世界范围内推动自由贸易,提出亚太地区要在推动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方面发挥作用。
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于1990年7月29日-31日在新加坡举行。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主要包括:世界和区域经济发展/区域经济展望、全球贸易自由化--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会议还发表了《关于乌拉圭回合的宣言》的重要文件。
第三届部长级会议于1991年11月12日-14日在韩国的汉城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济合作汉城宣言》或称《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了亚太经合组织的宗旨和目标,一致同意接纳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
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于1992年9月10日-11日在泰国的曼谷举行。会议通过了《曼谷宣言》、《曼谷联合声明》和《关于乌拉圭回合的声明》,并决定在新加坡设立秘书处。
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于1993年11月17日-19日在美国的西雅图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和投资框架宣言》,接纳墨西哥和巴布亚新几内亚为新成员。
第六届部长级会议于1994年11月11日-12日在印尼的雅加达举行。会议通过了《人力资源开发框架宣言》,确定了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的原则和要素,批准了《区域协调设备认证和国际增值网络服务贸易指南》和《亚太经合组织非约束性投资原则》等文件。
第七届部长级会议于1995年11月16日-17日在日本的大阪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亚太地区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进程和经济技术合作前景,制定旨在顺利实现《茂物宣言》的行动方针。会议还通过了《促进进步伙伴关系》和《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指导原则》等文件。
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于1996年11月22日-23日在菲律宾的马尼拉举行。会议通过了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目标的《马尼拉行动计划》草案和《加强经济合作与发展框架宣言》。
第九届部长级会议于1997年11月21日-22日在加拿大的温哥华举行。会议发表的联合声明重申了开展经济技术合作和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的重要性。会议通过了《部门自愿提前自由化》附件、《亚太经合组织成员资格声明》等文件。
第十届部长级会议于1998年11月14日-15日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举行。会议发表的一项联合声明指出,亚太经合组织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为恢复本地区经济增长而共同努力。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电子商务行动计划》、《走向21世纪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
第十一届部长级会议于1999年9月9日-10日在新西兰的奥克兰举行。会议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促进竞争和管理制度改革原则》、《亚太经合组织政府采购非约束性原则》、《亚太经合组织电子电气相互认可安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
第十二届部长级会议于2000年11月12日-13日在文莱的斯里巴加湾市举行。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新经济、经济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以及扩大亚太经合组织的作用和影响等问题。会议通过了《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的框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