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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型汽车生产骨干企业广西柳州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入世”后新的汽车排放法规要求,在电喷微型汽车的开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充分准备,自今年十月起,该公司生产的五菱汽车全部达到欧洲Ⅰ号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自2001年10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三点五吨以下轻型车都必须满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Ⅰ)》的要求,新标准的排放控制水平相当于欧洲一九九二年实施的Ⅰ号排放法规的水平。
五菱公司积极面对这一重大转变,在电喷车的开发、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均做了新的部署。到今年九月底,已开发成功六十多种电喷微型汽车,包括微型客车、单双排货车以及货柜车等各类专用车,电喷汽车产品已覆盖了原生产的所有化油器微型汽车产品。与此同时,在采购、生产、检测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均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更新了检测设备,开展了电喷技术培训,完全可以满足全面转产电喷微型汽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