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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了几年的“开发区热”后,如今,各类开发区遍布全国城乡,过多过滥的弊端开始显现。据统计,全国现有各类开发区4200余个,其中擅自设立的3082个,在全国174万亩闲置土地中,开发区占了61万亩。全国现有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其中很多提出了“硅谷”、“光谷”的目标。至于区内区、园中园更是不鲜见。
在产业上,重复建设十分普遍,各地开发区多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等为支柱产业,导致产业结构趋同。根据原国家科委制订的分类标准,高新技术产业共有11个领域,但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产业却只集中在其中的五六个领域。产品结构也出现雷同现象。前些年,有关部门曾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990种产品进行统计,微电子和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共1288种,占32.3%。
同时,招商引资是开发区的重头戏,开发区过滥势必导致招商引资恶性竞争。在普遍提出“筑巢引凤”的口号下,各地开发区为吸引外资,相互攀比,竞相压价,在地价、厂房租售价格、税收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地方性优惠政策,很多地方突破了国家土地、税收法规及中央政府相关政策。土地价格越降越低,超出国家准许的范围,甚至有的地方干脆提出免收土地出让费。在电力配套方面,不但超过国家规定的扩(增)容优惠,有的地方对外承诺:水电增容费免收,全部由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税收政策也是争取外商的一项主要内容,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面,国家规定外资企业可享受基本税率15%及“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一些开发区自定“两免六减半”、“五免五减半”、“七免七减半”、“十免十减半”等不一而足。此类恶性竞争现象在长江三角洲诸多城市的台资争夺战中表现尤为突出。
殊不知,在闪光的数字背后是倒贴本,是以损害国家和地方的长远利益为代价。对争引外资的弊病,许多外商都已看到,在不久前举行中国开发区外商投资环境论坛上,上海科技绿洲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奥利弗·约翰·特瑞纳曼尖锐地提出批评:“开发区不应见资就引。许多开发区不惜任何代价吸引投资,却不顾这些投资是否适合自身的类型。”
要改变这一现状,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应运用市场、产业、政策、法律等手段,加以管理和引导,实行热点产品项目审核备案制度和重大项目审批制度,通过强化约束,引导开发区新的产业布局协调、合理、互为补充。开发区在产业规划上,要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立足本地实际情况,构筑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结构,从依靠外延扩张发展转变为以效益为中心,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培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