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是通过消费者自主交易完成,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沟通。而网络销售强调吸引眼球、夸张演示的营销方式,与保险产品严谨审慎、明示风险的要求存在较大差异。目前,部分第三方平台销售保险产品,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弱化保险产品性质、混同一般理财产品、片面夸大收益率、等问题,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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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是互联网保险的技术基础。目前,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发展还不成熟,安全机制尚不完善,安全管理水平有待提升。互联网保险的业务数据和客户个人信息全部电子化,信息安全若得不到有效保障,将有可能酿成业务数据和客户信息灭失、泄露的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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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丰富了金融产品层次,也产生了新的风险管理需求。保险公司对这类创新型业务的合规性判断、产品开发、风险识别和风险定价能力还有待提升。在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成熟、没有足够数据和经验积累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如何甄别、评估和控制上述风险,如何科学厘定产品费率,值得关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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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非面对面交易的特点,使保险公司无法直接观察和了解投保人或保险标的的风险水平,相应对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投保后诈骗保险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如,保险公司已发现多起职业骗保师团伙与快递公司勾结,骗取退货运费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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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风险很多时候会对企业产生致命性的打击。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和日本大和银行的巨额亏损都与操作风险管理不当有关。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保险面临的操作风险更加不容忽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客户的在线操作风险,如果不引起重视,不仅会影响互联网保险公司的长远发展,还会引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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