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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外汇局经常项目处在津举办了天津市银行贸易融资通报会,20家贸易融资管理的重点银行出席,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通报会。会议通报了今年天津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形势,指出前三季度全市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及结售汇依然保持逆差态势,但规模较去年相比明显下降。通报会还回顾了开展银行贸易融资管理工作的情况,并梳理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银行贸易融资管理工作的要求。要求银行应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加强对贸易融资客户情况的了解,加大对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提升风险意识,在为企业客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代位监管职责。同时,要求做好货物贸易业务信息的报送工作,对于以信用证、保函、托收等结算的贸易付款核查专用信息要完整准确报送,特别是合同号、发票号、提运单号等信息必须准确完整。此外,要求加强对转口转卖业务企业提交的提运单、仓单等物权凭证正本的审核,并落实在正本凭证上签注的要求。
渤海银行天津分行积极落实会议要求,一是严把客户准入关,禁止为B、C类企业办理90天以上贸易融资业务;二是对于转口、转卖业务原则上应审核正本提单、仓单,并在正本单据签注后留存复印件;三是在每笔贸易融资发生前,务必落实并填写《贸易融资业务调查表》,切实遵循“展业三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及单证表面一致性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