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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银行面对广大储户的八字金律。然而近日,一张老存单却引发了银行和储户之间的矛盾,让储户大倒苦水。
最近,家住天津市河东区的周奶奶比较郁闷。几个月前老伴刚刚离世,她在收拾其遗物时意外发现一张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外币存单。周奶奶想把这笔钱从银行取出,却被告知要开一系列的证明才可以取走。几个月来,周奶奶一直未能取出这笔钱,这笔“陈年旧账”不知道该如何兑现。
记者看到这张存单,由于当时技术水平所限,该存单是以其爱人的名字手写上去的,并且未留下任何身份证号和地址、电话等记录。周奶奶想要兑付这笔存款,存在诸多障碍。首先,该存单并未设置密码,并且存款人已经离世,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及遗产移交手续;第二,该存单由于历时十多年,原先的银行网点已经搬迁,需要到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第三,银行存单从1997年之后才开始用电脑打印,97年以前的部分利息需要手工处理;第四,银行要求提供存款人家里人同意将财产移交周奶奶的联合签名,包括存款人的父母、兄弟、儿女等。
周奶奶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身体也欠佳,配偶方的亲属已经大多联系不上,且子女都在国外工作,一时也很难回来,不太可能提供这份签名。为此,记者电话联系了银行的客服中心,客服人员表示,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其继承人需要到当地公证处申办继承权证明书,一般需要直系亲属确认该笔存款转移到继承人身上,如果产生争执,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确定继承人。
按照银行的说法,周奶奶必须提供这份家属同意将财产移交自己名下的签名协议,否则这笔钱就难以取出。周奶奶则认为,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中的一方离世后,另一方自动成为第一继承人,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手续即可,怎么会还需要提供存款人家属的签名呢?
对此,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该份存单中存款人未设立遗嘱,因此周奶奶只能获得存单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按照《婚姻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的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需要按照这个顺序依次提供对方同意移交财产的签名,银行才可办理,否则银行不予受理。(记者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