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汉沽日前出台《汉沽推进开发开放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按照《规定》,对涉农产业、工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优势产业落户汉沽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扶持。其中,世界500强、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和外埠大型企业集团的总部等入驻汉沽的,从企业开办后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月份起,按该企业所产生地方留成的50%奖励5年。
据了解,汉沽特别鼓励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定》对投资汉沽农副产品深加工的企业所产生的地方留成,从企业开办后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月份起,前二年全部奖励给企业,之后三年奖励企业50%;对投资兴建休闲观光农业或现代休闲渔业的企业,从企业开办后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月份起,按该企业所产生地方留成的50%奖励五年。同时,对投资兴建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企业,从企业开办后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月份起,按该企业所产生地方留成的50%奖励三年。
按照《规定》要求,在汉沽投资兴建工业项目属循环经济类型的,从企业开办后取得第一笔销售收入月份起,按该企业所产生地方留成的50%奖励五年。投资者设立各类研发机构所产生的地方留成,从认定年度起,前两年全部奖励,后三年奖励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