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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错了物件怎么办?有许多人认为古玩圈玩的就是“估玩”,考的是鉴别的眼力,东西买错了就该自认倒霉。对此观点,刘有义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古玩界也应该提倡打假。“长期以来,制假贩假行为在古玩行业没有得到有效的制止,一个原因在于受到利益的驱使,使制假贩假行为延续不绝,另一个原因就在于消费者姑息纵容。过去,行家们买货走了眼是羞于颜面的,并归咎于自己术业不精,甚至不敢张扬,自动放弃了追求赔偿的权利。但在新的时代下,这种陈旧观念应该改变。”刘有义指出,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在买卖过程中,只要经营者提供虚假不诚实的陈述、允诺,以欺骗手段,造成了购买人的经济损失,购买了假货赝品,购买人就有索赔的权利。古玩行也没有例外。
“所以,对恶意欺骗行为就应该积极采取索赔行动。一方面是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净化市场行为出一份力量,让蓄意坑蒙欺骗不诚实者有所顾忌、无地容身。”刘有义建议,购买者在古玩交易完成后,应索取注明相关承诺的交易凭证。国营文物店等经营单位通常有古籍文物销售统一发票给顾客。私人间的交易如果销售人曾作出承诺,稳重起见就应该向其取得相应承诺的凭据或交易记录以备日后不测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