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对罚款金额有上限规定,因此,行政罚款对证券欺诈行为的惩戒作用有明显局限,”厉健称,股民依法索赔,不但可以挽回损失,还可以让上市公司和责任人付出必要的代价,“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对证券市场规范发展各有作用,‘三驾马车’一起跑才能走的又快、又稳、不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