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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去年10月的美国针对国内光伏企业双反案,昨日有了新进展。当地时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
根据终裁,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这一终裁结果中,倾销幅度较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调至最低18.32%,最高幅度不变,补贴幅度则远远高于初裁的2.9%到4.73%。
按照美国贸易救济案处理程序,“双反案”还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投票,预计将在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如果届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组件征收高额“双反”关税。
在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出炉之后,国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表示,中方对裁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他指出,中美在清洁能源领域合作密切,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对中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也将损害美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商以及美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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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国内不少被美国商务部“点名”的光伏企业对此已有心理准备。天合光能昨日表示,从现在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12年11月正式投票期间,仍将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并保留进一步上诉的权利。“虽然我们反对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但我们仍将遵守他们的决定,同时关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11月的最终裁决。”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说。
华西都市报记者赵雅儒
事件回顾
2011年10月
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Solar World要求对中国75家企业展开“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
美国开始立案调查中国75家光伏企业。
2012年3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
2012年5月
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征收31.14%至249.96%的高额反倾销税。
2012年10月
美国商务部10日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