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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和前妻协议离婚后,双方因淘宝店的归属闹上法院。王先生称前妻吴女士擅自修改归他所有的网店密码,并提现百余万元。一审法院认定淘宝店转至王先生名下,吴女士返还王先生87万余元。
判决后,吴女士上诉。今天上午,该案二审在二中院开庭,据悉,本案是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分割虚拟店铺财产纠纷案件。
上午,吴女士并未像一审时亲自到庭,王先生则早早坐在了被上诉人席上,“吴女士长期生活在暴力恐惧中,一见到王先生就激动得不能自控。”吴女士的代理人称。
吴女士一方认为,一审判决网店归王先生所有是错误的,客观上也不能履行;且离婚协议是吴女士在胁迫下签署的,故要求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我不同意。”王先生突然反驳道,“离婚协议是她和她母亲起草的,网店存货也是她和她父亲共同清点的,根本不存在胁迫,也没有家庭暴力。”
“网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仅凭一方要求就进行判决,必须所有的股东同意才能进行转让,在法庭上,双方就网店是否可以转让、离婚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辩论。(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