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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记者张淼淼)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25日表示,北京市将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给予费用补助,今年将发放3000万元,预计拉动信用消费18亿元。
据介绍,为支持大型零售企业向消费者直接开展信用消费,北京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制定并开始实施《北京市开展信用消费实施方案》,在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对开展信用消费或发放信用消费贷款的企业,在补助资金额度内按不超过信用消费额2.5%给予费用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弥补坏账损失、补充开展信用消费所产生的费用。
北京苏宁电器总经理侯恩龙表示,消费者在信用消费时要负担4%到6.5%的利息,交易成本较高,一般苏宁只有在五一、十一重大活动时才会开展“0首付、0利率、0手续费”的信用消费活动,活动期间整体销售虽然能提升20%左右,但若长期持续开展活动,企业又承担太大压力。
侯恩龙说,此次政府和企业共同为消费者承担此笔费用,三年内家电信用消费比例将有望达到30%,预计扩大30%到40%的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