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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兰州9月20日专电(记者白丽萍)“拼车”渐成人们喜欢选择的经济实惠出行方式。然而记者从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近期,出租车乘客“被拼载”的投诉电话增多。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出租车拼载需经过乘客同意。
家住兰州城关区的市民吴晓莉向记者讲述了自己乘坐出租车“被拼载”的经历:“15日下午打出租车,走了两个路口,司机见路边有乘客招手,没言语一声便停车搭载了该乘客。无奈之下‘被拼载’,车费一分没少收。”
记者在兰州市区的随机采访也表明,多数乘客都遭遇过被出租车“拼载”的情况,并表示,“拼载”损害了乘客权益,同等收费侵害了乘客利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制止。
兰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照规定,出租车司机在拼车之前,一定要先征得第一乘车人的同意,如果第一乘车人不同意,司机不得强制乘客拼车。同时,司乘双方还要在乘车线路、价格等方面达成一致。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拼载”属于一种民事行为,法律对此并未作出明确的禁止规定。但只要乘客人数不超载,经司乘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拼车。乘客一旦乘坐了出租车,就和出租车司机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行驶途中,如果司机未经第一乘客同意就招揽他人同乘,属“不适当履行合同”行为,乘客有权提出异议。如果同意拼车,乘客最好在搭载时就讲明费用收取办法,以免之后产生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