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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缺失虚假诉讼成困扰法院审判毒瘤
关注理由
调查发现,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是虚假诉讼高发案件。由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在涉及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方面的规定缺失,加之诚信社会的构建远未达到公众预期,近年来,在民事诉讼领域暴露出形形色色的诉讼诈骗、恶意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等现象,在打击手段缺失的背景下,正日益成为困扰法院依法履行审判权的“毒瘤”。
□视点关注
“我手头刚刚办结一起虚假诉讼案件。”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沈佼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这起案件涉及一个家庭因离婚引发的虚假诉讼。
记者从张家港市检察院了解到:自2009年5月至今年8月,这家检察院共办结18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高达860万元。该院民行科检察官说,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近年来在民间借贷、企业债务、婚姻纠纷三大领域中呈现出多发态势。
离婚诉讼
家庭成员恶意串通虚拟债务
今年年初,浙江省无锡市一女士收到了法院的应诉通知,得知在张家港的丈夫向法院起诉与其离婚。就在双方为是否离婚及共同财产分割争执不下时,她意外得知,自己与丈夫共有的唯一一套房屋被法院查封。
原来在该起离婚诉讼之后,该女士丈夫的父母向张家港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支持他们向儿子讨还30余万元的借款。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调解,并依照当事人申请启动了执行程序。
这位女士无论如何难以接受眼下发生的情形,遂将一封申诉信投寄检察院,请求帮助。
“父母与儿子如果因共同利益进行恶意串通、欺骗法院,我们怎么取证?”
沈佼自大学毕业即走进这家检察院,至今工作逾20年,可谓“老资格”的检察官。
检察院受理了这位女士的申诉后,作为办案检察官的沈佼虽有办理多起虚假诉讼案件的经验,但面对此案的特殊案情,她的确感到非同以往的艰难和压力。
调查开始,沈佼眼前逐渐呈现出这样事实:父母与儿子的债权债务关系中的资金来源不清,资金去向不明;儿子在一家公司任职期间自行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公司,且将任职公司的资金转入自己开办的公司使用……
沈佼告诉记者,依据张家港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联合签署的《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强化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工作方法》,该院在办理此案时主动与市公安局联系,联合调查此案涉嫌虚假诉讼的案情,最终查实申诉女士的丈夫与他父母合谋,采用虚增债务方式进行虚假诉讼的案情事实。
民间借贷
债务双方共谋欠款百万元
张家港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陈阳阳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件:
2008年夏天,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潘某,分三次向一位陆姓个人借款30万元。随着时间的延续,令出借人焦虑的是,借款人仅按约定支付了部分利息,却一直不提归还本金。
当出借人知晓借款人所在公司陷入资不抵债困境后,要求借款人重新出具借款欠条,并提出将真实发生的欠款金额改为不曾发生的130万元,借款人竟然同意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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