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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清洁能源产品连挥贸易“大棒”,事实上,存在问题的恰恰是美国自身———昨日,中国国家商务部认定,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存贸易壁垒。
去年11月,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的申请,中国国家商务部对美国可再生能源6项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发起贸易壁垒调查,并于今年5月公布了调查初步结论。昨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最终认定,美国华盛顿州“可再生能源生产鼓励项目”、马萨诸塞州“州立太阳能返款项目II”等6项被调查措施构成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的禁止性补贴,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的有关规定,对正常国际贸易造成扭曲,构成对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对美出口的贸易壁垒。
公告指出,根据《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规定,商务部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要求美方取消被调查措施中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协定不符的内容,给予中国可再生能源产品公平待遇。
近年来美国在清洁能源领域频频挑起贸易摩擦。今年3月份,针对美国企业提出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即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美国商务部裁定并征收2.9%-4.73%的反补贴关税。5月份,美国商务部又裁定,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光伏组件产品,征收31%至250%的反倾销关税。对这种不合理的“双反”措施,中国业界表示坚决反对,中国国家商务部也表示,美国的做法不但损害中国企业利益,也会对美下游用户利益造成影响。(马汉青)